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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25年度薪酬確認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議案》,現將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25年度薪酬確認情況
根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按照《2025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及考核方式》的相關規定及指標,對公司各高級管理人員2025年度工作情況進行了績效考核。根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情況,確認2025年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姓 名 | 職 務 | 任職狀態 | 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 | 是否在公司關聯方獲取報酬 |
李 忠 | 總經理 | 現任 | 99.98 | 否 |
楊定軼 | 副總經理 | 現任 | 82.40 | 否 |
陳 波 | 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 | 現任 | 92.99 | 否 |
彭占凱 | 財務總監 | 現任 | 60.20 | 否 |
合計 | -- | -- | 335.57 | -- |
公司已在《2025年度報告》中披露了高級管理人員在報告期內的薪酬情況、薪酬確定依據、考核依據和完成情況等,具體內容請見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第四節公司治理、環境和社會”中的相關內容。
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二)適用期限
自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審議通過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具體內容
1.薪酬標準
高級管理人員根據相應崗位和職責,按照公司薪酬和績效管理相關制度領取薪酬。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獎金、中長期激勵、專項獎勵及其他福利組成,其中績效獎金占比原則上不低于基本薪酬與績效獎金總額的50%。具體薪酬結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基本薪酬(50%)+月度績效獎金(20%)+年度績效獎金(30%)。
基本薪酬根據高級管理人員所任職位的價值、責任、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確定,為年度的基本薪酬。績效獎金由高級管理人員對應的績效考核方案確定,分為月度績效獎金和年度績效獎金。中長期激勵是對于中長期經營業績及貢獻的獎勵,包括但不限于股權、期權、員工持股計劃等方式。專項獎勵是公司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就重大事項設置的專項獎勵,例如超額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可對為公司發展及經營業績做出突出貢獻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特別獎勵。其他福利是高級管理人員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由公司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并執行。
高級管理人員按照規定履職(如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會等)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公司承擔。
2.薪酬發放
高級管理人員基本薪酬按月發放。
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發展情況及經營業績掛鉤,按公司薪酬與績效管理相關制度進行考評后決定,實際發放金額根據考評結果核算為準。
月度績效獎金按月發放,月度績效獎金發放的具體金額參照上一期財務報表的達成數據,即上一期營業收入不低于當期預算進度的80%,月度績效獎金全額發放,低于當期預算進度80%的月度績效獎金按照對應的百分比發放。
年度績效獎金平時不予發放,年終根據業績完成情況核算后預發,并在公司經審計的年度報告經董事會審議并披露后核定最終金額并實施兌現。
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四)其他說明
1.上述薪酬方案已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6年第一次會議、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2.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均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3.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三、備查文件
1.第十一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6年第一次會議決議;
2.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